2020年10月中旬,深圳以财政出资1000万元,以注册成功的个人抽签中标方式投放5万个红包(每个200元),通过指定银行转换成数字人民币,在设定区域具备接收条件的商家限期消费,过期未用予以收回的方式进行数字人民币使用社会公测。此后,数字人民币社会公测的范围不断扩大,参与的城市、民众、商家(线上线下)和金融机构不断增多,系统下载与使用流程逐步清晰,各种不实传说不断消除,整个运行体系不断完善,数字人民币真的可能呼之欲出了。
但现在却存在一个亟需认真反思、准确把握的根本问题:
数字人民币真应定位于M0吗?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强调,数字人民币定位于流通中现金M0,不予计息,其与传统人民币的兑换(兑入、兑出)是免费的。但这可能存在很大问题,值得仔细探究。
首先,将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很多人就简单理解为数字人民币只能替代现金,所以不予计息,不会影响银行存款。不少人还由此认为,数字人民币需要像人民币现钞那样,有不同面额、不同图案、不同编号等,并要将这些因素纳入保密编码,以实现对每一张货币流动的全流程监控。但这其实并不准确。
如果严格限定数字人民币只能替代现金,那么就必须严格限定其只能用现金进行兑换,而不能用存款进行兑换。但在公测中,实际上都不是用现金兑换,而是全部用存款兑换的。而且,数字货币本就可以实现钱包加密和支付监控,实现对每一笔支付进行监控,根本就不应该再像现金一样还要区分不同面额,并跟踪监控每一张货币的流动,否则,数字人民币实际使用时必然涉及到大量的货币鉴别和交易找零问题,会增加大量运行成本,完全是画蛇添足,违反数字货币发展逻辑。所以,从公测展现出来的情况看,数字人民币并不存在不同面额、图案、编号问题(现在数字人民币还有统一的带有画像,类似现钞的图案,不同兑换银行提供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还在此图案基础上加以不同颜色和标识进行区分,这是否有必要实际上也有待推敲)。
更重要的是,如果数字人民币仅仅局限于替代现金,那么它的规模将非常有限,因为目前我国流通中现金也就8万多亿元,这还不可能完全被替代掉,由此,数字人民币的实际规模和占货币总量的比重就会更小。同时,数字人民币仅仅局限于替代现金,它就只能用于支付,不能用于银行发放贷款、投资债券等并相应派生货币,数字人民币增长就会存在瓶颈,其实际功能将被严重束缚,难以发挥更大作用,难以尽快替代更多传统人民币,将会造成数字人民币与传统人民币两套运行体系长期并存的格局,可能给货币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和麻烦。这种情况下,数字人民币国际化也势必受到严重影响。
纳米比亚央行警告加密交易者若被将不会受理投诉:6月12日消息,纳米比亚央行(BON)警告投资加密货币的个人,如果他们被,该银行不会受理他们的投诉。该机构称,由于其职责目前不包括数字货币,它缺乏跟进此类投诉的“法律权力”。与此同时,在回应当地一家媒体的质询时,纳米比亚央行发言人Kazembire Zemburuka声称,作为纳米比亚唯一的法定货币发行机构,BON“不承认、支持和推荐公众持有、使用和交易加密货币”。然而该发言人透露,尽管对数字货币持怀疑态度,但纳米比亚央行目前“正在对加密货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媒体报道称,一旦这项额外的研究完成,BON“将在必要时更新其立场”。(News.bitcoin)[2021/6/12 23:32:41]
由此可以肯定,数字人民币只能替代流通中现金的定位一定是不准确的,这种定位将严重束缚数字人民币的发展。
实际上,数字人民币就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并不是人民币之外新的一种货币,其人民币的本质不应有任何变化,但其表现形式和运行方式却可能发生深刻变化,由此推动货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严密合规风控,维护货币金融体系稳定发展。
这其中,基于划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中央银行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办理金融业务,特别是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包括直接对政府提供透支或购买债券),面向社会公众的金融业务主要交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从而维持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的基本要求,数字人民币仍将由人民银行集中管理,并像传统人民币一样,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社会公众”的“二元运行模式”,而不是由中央银行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一元运行模式”。
但在坚持“二元运行模式”基本架构基础上,数字人民币的运行机制仍会有很大突破和改进:个人、商家、单位和金融机构等要获得和使用数字人民币,必须下载央行统一的数字人民币APP,并通过央行选定的兑换银行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才能进行传统人民币与数字人民币的兑换和使用。这样,央行就有可能通过统一的APP获得数字人民币最完整的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使央行能够对数字人民币的总量和具体分布、支付流通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从而大大提升货币政策的准确性、有效性。央行掌握全社会最完整的数字人民币用户及交易大数据,可以削弱商业机构可能形成的数据垄断优势,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环境等,实现货币金融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可以说,潜力和意义非常之大。
由此,数字人民币绝对不能仅仅局限于替代M0,而应该积极推动其尽可能替代所有传统人民币;不应该只是应用于支付结算,而应该广泛应用于所有的金融业务,包括银行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金融业务仍应由金融机构办理,而不是全部收归中央银行直接办理;用数字人民币办理各种金融业务,必须按照业务约定计息收费,而不应该是全部无息免费的(公测过程中,不仅数字人民币的兑换是免费的,用户消费过程中的支付结算也完全免费,这并不合理,只能是测试过程中的特殊案例)。这样才能保证数字人民币的充分供应,充分满足全社会,特别是国际化的需求,充分发挥人民币数字化应有的积极作用。
那么,在数字人民币可以应用到所有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用以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派生新的数字货币情况下,是否可以退一步,认为“是央行直接投放出来的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而不是所有的数字人民币都定位于M0”?
相比简单说“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强调“央行直接投放的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显然要好得多。
但问题是,如果要广泛推行数字人民币,允许数字人民币应用到所有金融业务,那就意味着现有人民币,包括大量银行存款,都会通过央行转化成数字人民币,再加上流通中现金,就会使M0的规模极度扩大,而M1、M2的规模大幅萎缩,央行如何把握M0的规模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更重要的是,之所以要将货币划分成为M0、M1、M2等,主要就是为了满足货币管理的需要。其中,流通中现金是央行直接负责印制、投放和管理的最原始最狭义的货币,具有特殊的管理要求,所以将其单独列出,标识为M0是必要的。同时,传统上人们一般认为,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货币,相对闲置的货币才会存放到银行作为存款,所以,存款流动性一般弱于现金。但随着银行转账结算的发展,银行存款的流动性明显增强,所以又将存款按照流动性强弱划分为M1、M2等,将主要用于支付、流动性强的企业结算类账户的存款纳入M1,而将企业的定期存款以及个人存款等纳入M2。
但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这种划分又遇到新的挑战:现金支付大量被移动支付所取代,社会上的现金量可能还在增加,但现金支付的规模在全社会支付总额中的占比却大幅萎缩,大量现金滞留在社会上闲置不用,其流动性已经明显弱于支付钱包中的存款。即使是个人移动支付钱包的存款,其流动性也大幅提高,甚至比现金或企业结算类账户存款还高,仍把个人移动支付钱包的存款归结到M2,已经与现实背离。这种情况下,可以调整M1、M2的构成,但仍不应把移动支付钱包里的货币纳入M0。M0不再是因为现金流动性强,而只是因为现金具有特殊管理要求。
同时,央行直接投放的货币,除现金外,大量的是央行通过购买黄金、外汇等储备物,或者通过银行间市场向商业银行等提供资金融通,将货币直接注入交易对手方的存款账户中,但这部分投放显然不能计入M0。
由此,如果把央行直接投放的数字人民币,包括商业银行通过央行将传统人民币兑换而来的数字人民币,或者央行以数字人民币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都计入M0,显然也是绝对不可以的。
实际上,尽管很多人强调数字人民币的获取和运行不再基于现有的银行存款账户,因而刻意将数字人民币账户叫做“钱包”,但数字人民币绝对不再是现金,“钱包”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型存款账户,只是其运行方式可能与现有的银行存款账户有所不同而已。所以,再把数字人民币钱包中的货币计入M0,从道理上就讲不通,而且还容易使得真正流通中现金的规模难以准确揭示。
综上可见,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强调“数字人民币定位于M0”。数字人民币不再是现金,理应在统计上将其归类到M1、M2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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