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NFT市场热度很高,一方面说明NFT技术确实具有解决包括确权、物品特定化、数字物品交易智能化等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说明通过NFT技术应用实现让艺术家直接面对市场、让消费者可以很方便地交易,释放交易潜力等功能,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前景良好,让很多相关各产业人士看到了解决其业务困境和产业困境的希望,这也是“出圈”的真正原因。
数字经济发展包括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以及治理数字化,核心是交易数字化、生态数字化,而这其中必然包含商品和服务及其交易方式的数字化。很多人从NFT应用中看到了这一趋势。
但在现实操作中,由于对NFT技术特点和NFT法律性质的理解与实现程度不同,NFT应用中业务痛点解决程度不同,以及NFT产业应用场景中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等各种原因,NFT市场本场可能蕴含和累积一些法律风险。因此很多人对当前从事NFT产业中所隐含的法律风险有所担心是有一定依据的。
NFT是一种技术协议,这种技术协议将令牌或者说Token进行编号,编号目的是区分每一个令牌相联系的特定元数据内容,这些特定数据内容可能蕴含独特的信息,这些独特的信息如与主体知识结构、特定应用场景相结合,会产生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案甚至是智能化解决方案。
HIVE Blockchain宣布投资区块链软件公司Titan:12月1日消息,HIVE Blockchain Technologies Ltd.(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代码:HIVE)(纳斯达克代码:HIVE)宣布投资区块链软件公司Titan。据介绍,Titan提供的软件可以帮助比特币矿工以固定的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可扩展性。它还运营着Titan矿池,该矿池最近超过了3 Exahash的比特币挖矿能力。(Investor Ideas)[2021/12/1 12:44:31]
令牌代表权限、权益,而数据内容代表其权益、权益所联系的现实或虚拟的物质条件。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令牌结合其所联系的元数据形成的这样一个结合体,我们称之为数字物品,与现实中存在的具体物品具有类似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性质。
因为NFT所具有的技术特点,可以实现数据内容的特定化以及相应确权溯源等功能,进而在一些应用和交易场景中能够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实现传统技术条件下无法实现的应用、交易。这是我们从事NFT产业相关操作时理应具有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但在应用场景我们可能不需要过分强调是NFT技术,因为这可导致忽略其实际效用。当然,市场刚刚兴起,很多人强调NFT是为了引起关注,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我们应用NFT做成了什么。NFT仅仅是技术工具,在应用场景中我们可能只需要明确是数字收藏品还是数字艺术品、游戏道具、域名等,如NBA TOP SHOT实现了卡牌数字化交易,Crypto Kitty实现了数字化可自我繁殖的宠物交易,基于SuperRare可以实现艺术作品便利应用和交易等。
美联储:2021年底GDP增速预期中值为6.5%:根据美联储FOMC经济预期,2021年底GDP增速预期中值为6.5%,去年12月预期为4.2%;2022年底GDP增速预期中值为3.3%,去年12月预期为3.2%;2023年底GDP增速预期中值为2.2%,去年12月预期为2.4%。长期GDP增速预期中值为1.8%,去年12月预期为1.8%。美联储重申,如果出现可能阻碍美联储目标实现的风险,美联储将准备适当调整货币政策立场。(金十)[2021/3/18 18:54:42]
对令牌或Token进行编号未必就是NFT。如果编号所联系的元数据内容、所蕴含的独特信息、所产生的解决方案并不具有独特性,那么这不属于真正意义的NFT,也自然就不具有数字物品的法律属性,或者说其首要属性不是物品属性。NFT更重要的特性是与程序结合,实现其数据内容的应用。比如我们将某上市公司的一千万股股票分别从一至一千万编号,这不是我们所理解的NFT,因为这每一股所对应的NFT,其数据内容、所承载的权利义务,所承担的风险是基本相同的。
当有人这么问的时候,实际上他隐含的问题是,NFT是不是应该象其他的数字货币尤其是FT受到同样的监管?因此这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主要是技术问题。纯从技术上回答这个问题意义不大,因为无法解决法律性质、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问题。基于前面的分析,如果从技术上说NFT无疑是数字货币的一种,但是从法律角度我认为与FT在法律属性、法律风险方面有所区别的。
任何真实的交易都应受法律保护。不过一些NFT物品尤其是艺术品市场频频出现天价,这既反应了市场热度,但同时可能也产生一些隐忧。因为天价交易一方面不能体现NFT技术在应用场景中的优势,另一方面如果涉及虚假和欺诈等情形,将可能蕴含更大的法律、监管风险。一般认为目前天价交易可能更多的还是出于宣传、造势,但如果未来与、恐怖融资相联系,那么这涉及的法律和监管风险还是很大的。
我们认为NFT其应用价值和产业价值是来自于其降低交易成本、释放潜在交易需求尤其是在实现一些小额高频交易上优势更为明显,其优势反而是不在于是在促进大额低频交易方面。
目前的NFT协议还是属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很多我们理想中的数字物品化应用场景包括完全实现著作权等权益的许可转让等并不能完全理想地实现,但产业界似乎焦点还没移到这方面。这可能会导致脱离应用,导致产业“内卷”,从而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可能走上与公共利益或其他利益产生冲突的道路,这可能是最大的问题。
我们认为,NFT是属于数字世界的原生性元素,其真正要义在于实现与应用程序的有效结合,在于能够更有效保护用户数据权益。如果把数字物品更多地通过程序与其他场景在应用方面有效结合,将会为NFT技术应用展开更为广阔的前景。
很多人都想进行NFT证券化或其他形式金融化,但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在些场景中参与者的风险特点,就会发现很多情况下会涉及受规制的金融活动。
从逻辑上来说,NFT是把数字物品特定化,而特定化的目的其实就是交易。因此NFT健康生态中,必然需要包括活跃的交易市场。我们目前已经看到一些平台对NFT物品进行集合竞价交易,另外也有一些将NFT物品进行证券化成许多FT的操作,还有人对NFT物品基于智能合约的拍卖非常关注。法律角度来说,我们关注其中涉及人为操作部分的法律约束,如何保护用户或者说参与者的利益、如何维护一个公平、公开、透明、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通过技术与法律紧密结合来完成这个目标,哪些场景和环节需要严格依据牌照管理包括金融牌照以及其他具体业务模式牌照的操作,哪些场景和环节可以通过智能合约等技术装置控制市场参与风险,这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至于其他融资项目包装成NFT项目,这种情况希望朋友们睁大眼睛。如果有人宣传说NFT都是数字货币,只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没明确NFT的态度,把原来不能做的项目、不能做的融资和运营变成NFT就可以做,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行业的害群之马,我们都有责任让这些行为变成过街老鼠而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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