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虚拟币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9月14日消息,日前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利为6000个USDT(即“泰达币”),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最终以获利的虚拟币价值计算出公益损害赔偿数额,实现了公共利益最大限度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虚拟币在我国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但是其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公益诉讼检察官雷瑶介绍,泰达币与美元基本是1:1的比例,参考交易当天相关交易平台交易价格及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计算,检察机关认定张某违法所得约人民币38760元。(上海检察公众号)
其它快讯:
现场 |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数字技术是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实现的有利之策:金色财经报道,9月26日,外滩大会第三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上海市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焦瑾璞现场进行主题分享《数字技术赋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指出,
金融基础设施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石。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有大量的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活动的集聚,金融技术设施尤为关键。
此外,金融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相伴相生,共同发展。比如,中央政权存管机构从无纸化到电子化、证券结算体系保证DVP的实现、重要支付系统依赖数字技术实现安全可靠的资金转账功能、中央对手方(CCP)通过合约替代、净额轧差、逐日盯市等制度及系统安排来管理风险。
数字技术是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实现的有利之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区块链、智能合约在交易所的新应用,在股票发行、分类以及记录上的探索;数字技术提高金融基础设施的普惠性。
[2020/9/26]
声音 | 上海交通大学谷来丰:金融科技集成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等六类服务:日前“2019融易科技品牌发布会”在沪举行。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金融科技服务专委会专家谷来丰在演讲中表示,“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不是“+互联网”“互联网+”的区别,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集成了六大类的服务:人工智能金融、互联网金融、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大数据、云计算和自动机具和设备。科技的发展是未来商业变化的最大动因,银行也应该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中介走入信息中介,掌握好信息,用表外业务的发展去带动表内业务的成长。(人民网)[2019/10/23]
声音 | 上海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区块链在金融行业应用占比今年低至46%:今日,在2018中国(上海)区块链技术创新峰会上,被问及对“上交所总工程师白硕指出第一个区块链独角兽企业一定不会产生在金融领域”的看法,上海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马小峰引用数据称,在2017年,82%的区块链应用场景集中在金融领域,而截止至2018年7月份,该占比已经下降到46%,可以看出区块链在其他行业应用的发展速度超过了金融领域。[2018/9/6]
郑重声明: 上海检察:虚拟币作为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